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在吉林市昌邑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院长 王玉堂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在案件激增、“案多人少”矛盾极为突出的情况下,全院法官干警同心戮力,合力攻坚,审判和执行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法官干警素质和法院形象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司法权威进一步彰显。我院被评为市模范集体、省诚信为民示范单位、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省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
一、以司法公正为主线,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4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621件,同比增加492件,同比上升8%,审结5046件,涉诉标的总金额6.34亿元。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量刑规范化。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17件,审结367件,判处罪犯419人,结案率88%。依法免于刑事处罚16人,缓刑92人,单处罚金刑25人。依法加大社区矫治力度,对92人交付社区矫治,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44个案件全部以调撤方式结案,无抗诉、无上访。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增进社会和谐。依法裁判民商事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4233件,审结3352件。诉讼标的总额4.13亿元。民一庭仅有5名法官办案,全年收案900余件,审结600件,平均每人结案120件。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中,重点保护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审理重点商事案件中,大都是庭长带领办案人实地调查,现场办案,既起到了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作用,又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服务基层百姓。九站法庭充分发挥前沿作用,急农民所急,深入农村及田间地头巡回办案,解决了若干起涉农系列案件。孤店子镇两个村的38户农民出售水稻长达一年之久未得粮款。九站法庭从速立案、从速审理,依法为农民确认粮款70万元。努力为企业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为康乃尔、吉林化纤、农大红等企业挽回损失330余万元。全年共受理案件1157件,审结915件,平均每人办案超百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政群关系和谐。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特别是“民告官”案件的公正审理。行政庭只有3名办案人,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2件,全部结案。高度重视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工作,支持政府重点工程建设。依法支持市、区新昌街、哈达湾棚户区、吉林大街工字楼、四川街、热力公司住宅、哈达湾区域、吉林市交通换乘中心等7项重点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征收面积32.2万平方米,动迁3411户。有力地保证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如期竣工,拓展了招商引资的承载空间。
(五)依法强化审判监督,确保案件质量。设定“出精品,办铁案”目标,加大对发回重审和申诉再审案件的审理力度。共收各类案件64件,结案50件,全部实行公开审理。在审理某承租纠纷案件中,双方矛盾激烈,到处信访。我院采取全面公开方式审理此案。邀请若干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参加公开庭审,并对庭审全过程网络直播。由于案件全部公开,降低了当事人对法院的猜忌,收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六)依法强化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805件,执结1175件,执结标的2.19亿元,执结率为65.1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执行工作中,一是创新思维,建立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网上公布110人次,并在我区露天屏幕上滚动显示。二是加大强制措施,彰显司法权威。依法拘留43人次,按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4件,对109件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抓捕。三是积极探索执行刑事案件罚金方式。今年已执行回款50余万元。四是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邀请人大代表等各界人员见证执行案件。五是实行信息公开、财产核查等分权制约制度。通过以上做法有效执结了若干“难缠案”、“骨头案”。开展集中发放执行款活动两次,发放执行款共计462.7万元。某公司拖欠孤店子镇两个村38户农民水稻款一年多,判决生效后,我院组成专案组冒雪到辉南、长春等地,克服种种纠缠和阻挠,追回粮款70余万元,受到区委、人大领导的赞誉。9月3日,由13名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与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领导来我院视察,见证了第二批24起、300余万元的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并给予高度评价。
(七)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立案、送达、开庭、裁判文书上网等办案流程的每个环节的管理。实行管理要素、质效责任、制度保障和案件评查“四位一体”审判管理新机制。评查发改案件73件,追责5件。评查裁判文书2590份。定期进行审判管理情况通报、调度,敦促结案。重视网上舆情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高质量完成了信息化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任务。
二、以司法为民为目标,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健全诉讼调解服务中心职能,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便捷式服务。落实司法救助和司法援助制度,批准减免缓诉讼费14.7万元。提升司法便民利民窗口形象:一是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建设,健全调诉衔接机制。二是完善接待服务、诉讼指导、首问负责等服务制度,进一步规范窗口人员的服务行为,市政法委暗访后在全市给予通报表扬。三是推行“网上立案”和“上门立案”服务,满足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的诉讼需求。四是开展“非工作日预约立案”服务,如遇非工作日而又情势紧急情况,立案法官如约到法院及时立案。五是调诉结合、快速结案,有的当天立案,当天开庭,当庭结案。速审组受案581件,结案515件,结案率88.6%,人均结案超百件。六是整治规范保全工作,全年未发生保全信访。全年接待立案诉求9000余次,全部实行调、简、繁分流,充分体现了高效。
(二)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实现为民务实承诺。继续开展包保联系百企活动,落实“司法为企”16条承诺。一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包保联系辖区企业,组织法官入企讲课、了解司法需求。院班子关注重点企业,在调研中发现东福米业为银行垫付农民欠款24起120余万元,法院采取多元调解方式解决其系列案件。法院在紧急情况下为康乃尔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民二庭在庭长带领下,到市公交集团就客运合同纠纷举办法制讲座,了解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积极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院班子成员分别到桦皮厂三个村、莲花、骊景等4个社区进行走访。帮扶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困难学生57户。为桦北村村部建设投入5万元、为莲花社区解决办公桌椅资金1.6万元。三是开展“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向困难党员及困难群众捐送价值6000元米面油,向困难学生及昌邑好人捐送慰问金2500元,累计投入帮扶资金7.45万元。
(三)牢固树立便民利民理念,充分发挥多元调解作用。我院的诉外多元调解纠纷机制正式得到了最高院在全国推广,被省高院向最高院推荐为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多元调解室全年受案1099件,全部结案。我院加强多元调解纠纷机制的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其功能更加完备,操作更加顺畅,效果更加明显。一是加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前调解中心、法官调解室、速审法庭、诉讼引导区等功能区建设。二是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部位设立巡回调解点,常驻调解与巡回调解相结合。三是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一体化”新格局。通过采取以上三种措施,较好地处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矛盾纠纷复杂的群体性案件及集团诉讼案件。如,影响较大的两家子乡农民工多次去省上访讨薪案、金成集团诉华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案、神华万利城等项目建设合同纠纷案均在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下,我院多次实地调查,多次耐心调解,及时结案。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重点工程如期竣工,为市、区政府排解了难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院创新思维,举办法律人共同体论坛,全市政法人员、律师和专家学者共80余人应邀参加论坛。在此影响下,25名律师积极要求加入我院附设的多元调解组织,现已发挥作用。(此种做法,全国实属首例。)
(四)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源头治理。继续实行院领导“敞门接访、预约接访”。按“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的“四定一包”要求,落实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分管副院长包案,逐一解决信访案件。如韩氏姐弟要求中钢吉铁居住权纠纷、佟某姐妹房屋所有权纠纷、吕某要求办产权证纠纷等十余起案件均由分管副院长包案,全部息访。增设院长接待室、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分管信访工作的副院长对院长交办的信访案件,逐件协调相关领导接访处理,院长亲自督导、调度。对重点案件逐件研究措施,带案下访,切实解决问题。积极开展信访专项治理活动,全年甄别无理访案件19件,累计化解信访积案44件,解决旧访80%,2014年无理新访进京登记仅有一件。
三、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
我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廉洁司法、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院队伍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一)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增强担当意识。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班子和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来抓。班子敢于叫响“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的口号,班子成员在带头廉洁司法的基础上,奋勇作为敢于担当。法官干警“为民务实清廉”意识不断增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院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和法官干警谈心谈话1026人次,交换意见建议近200条,对梳理出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作风更加务实,进一步增强了担当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提升司法水平。以“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提质效”为目的,努力营造学习氛围。购买课件举办司考学习班,2名法官通过了司法考试;9名法官参加研究生培训;15人参加预备法官培训,66人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对口培训,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大大提高。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12月初,院党组带领全体法官组织宣誓活动和“法在身边”普法宣传活动。在公众开放日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及新闻媒体20余人参观了立案大厅和调解大厅,并听取了法院工作的汇报。全年编发通讯信息50余条,在省市网站报刊发表信息42篇次。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4条。我院独有的审判研讨学会组织研讨12次,研讨案件40余件,编辑《昌邑审判》4期,刊发研讨文章40余篇,极大地调动了法官学习研讨的积极性,法官素质明显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公信。一是坚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要求,狠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坚持从严教育,从严治警方针。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群众路线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五次。三是实行一岗双责,加强队伍管理与监督,重新修订《廉勤考评办法》,坚持每周检查工作纪律3次,强化了工作纪律。四是实行新任职、新录用、交流轮岗法官干警廉政教育和岗前谈话制度,院党组分别与20名新入职、提拔、轮岗的同志进行集体和个人谈话。全年实现零违纪、零违法。
(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院结合法院实际,认真开展解决“四风一顽症”问题、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和解决“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邀请宣讲团成员到院做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讲座。在“七·一”,党总支组织开展了“庆祝党的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争做时代先锋”的活动。重点开展了“治庸提能力、治懒提质效、治散提形象”的“三治三提”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纪律作风问题;开展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等问题;开展“创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做群众满意五心法官”活动,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完善了涵盖党务、审务和司法政务的45个制度,清退超标办公用房579平方米。我院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实际工作相结合,基本实现了“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目的。共计收到锦旗32件、感谢信5封。法官及法院形象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四、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在主动接受党的领导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专题报告了执行工作,认真按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建设,积极为人大履职监督创造条件。邀请人大代表观察庭审4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信息平台定期向代表报告我院重大工作活动7500条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达80名,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活动1024人次。
各位代表,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依旧严重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现有法官工作压力极大,常年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大多数法官常常在家写文书至深夜,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有的患有严重疾病;二是审判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司法公开的范围、方式和载体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四是案件持续增长的压力、司法权威的震慑力不强、基础设施改造难等仍是制约法院发展的客观因素。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五、自觉履行宪法与法律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国做出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人民法院肩负着新的使命与职责,我们要以规范司法行为为基础,以推进司法公开为载体,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努力完成审判执行工作。
——要切实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执法办案永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职责。我们要把公平正义理念融入到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真正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衡量、经得起良知拷问、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优良的司法审判业绩推动依法治国进程。
——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官干警素质。我院将按照“四个忠于”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司法业务能力、廉洁司法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院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同时要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做到“四个服从”。确保把司法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体现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区法院要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本次代表大会的部署,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12-09 10: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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