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我院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截至2021年11月19日,我院本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13266件、全地区占比14.84%,审(执)结10979件、全地区占比14.06%,结案率82.76%。人均结案228.73件。全年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
(一)聚焦审判主业,在执法办案中强化法院担当
一是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33件,判处罪犯123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严惩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起,已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256件;已结的侵犯生命财产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犯罪164件,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富国率23人调研组观摩我院六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公诉案件庭审,并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好评。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和行政纠纷。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全年共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751件,密切关注与民生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劳动争议、教育、医疗、拆迁补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701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262件,借贷纠纷案件765件,防范和化解企业信贷风险,有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积极稳妥化解官民矛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件、行政非诉案件21件。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与行政机关联动,构建行政案件调解机制,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调撤案件16件。
三是有序开展执行工作。持续聚力执行攻坚,本年度共受理执行案件5770件、全地区占比13.69%,结案4424件、全地区占比12.14%,执行到位金额5.87亿元。坚持以执行兑现为目标,针对涉民生案件和重点领域,先后组织开展涉民生及“星火”专项执行活动,震慑被执行人,执结案件215件,依法兑现了218名群众的胜诉权。加大执行强制惩戒力度,重拳治赖不手软,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隐匿财产和妨碍执行的,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力措施,1-11月共拘留14人,罚款12万元。
(二)主动服务大局,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政治本色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上半年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3次,不折不扣地执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问需企业、上门服务、精准帮扶,开展“法官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为辖区15家企业提供专业化司法服务,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家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全面推动府院联动。在立审执环节组建三个专业团队,采取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五优先”措施,依法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与吉林市昌邑区工商业联合会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日常沟通机制、纠纷化解机制、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深化部门合作,成立沟通联系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活动,完善法律服务,推动“网上工商联”和“智慧法院”建设对接,在民营企业涉诉舆情、普法宣传、信用体系建设、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方面实现共享联动。
四是着力推进信访化解。树立全区、全院信访“一盘棋”理念,制定院领导接访制度,设立员额法官信访值班岗,每日由一名员额法官接待来访群众,解答诉讼问题,进一步提升信访化解能力。1-11月共登记涉诉涉执信访案件230件,化解221件,化解率96.1%,接待来信来访120余人次,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
五是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抓好城乡绿化和“七边”环节卫生治理活动,为包保社区投入绿化经费5万余元,开展进社区义务劳动4次,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美丽的人居环境。
(三)回应社会关切,在司法为民中诠释忠诚奉献
一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互联网开庭、远程视频开庭等诉讼服务,1-11月办理网上立案5242件、跨域立案45件,运用互联网开庭83件、远程视频开庭72件,通过更加多元的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周到的诉讼服务。
二是引入志愿服务。结合“十百千万”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北华大学法学院进行院校合作,引入大学生志愿者和教师专业调解团队,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志愿服务。自4月6日至11月19日,共接待群众13000余人,引导群众立案登记4600余次,志愿服务获得了群众们的一致好评。
三是建立诉服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设立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困难企业、群众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及律师、司法援助服务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为涉诉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众缓交诉讼费22.3204万元。
四是千方百计服务于民。开通律师专门通道及服务平台,增设便民服务台,设置业务办理指引牌,修建院外泥泞路段,力所能及的为来院群众提供立案所需用品及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增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立案工作的疑难杂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机制创新中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调整队伍结构。我院以审判为中心合理优化审判配置资源,制定《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团队改革方案》,按照“1+1+1+1”的模式配备司法辅助人员,即1名员额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文员模式,组建了26个审判团队、3个执行团队,6个综合工作团队,1个司法警察大队,审判执行团队建立起以入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专业化团队,同时细化行政、司法警察岗位职责分工,切实优化结构,促进质效提升。除专司审判业务的法官团队外,另设置1名法官助理和1名文员,专门负责诉前委托鉴定工作,缩短委托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委托工作质量效率。
二是加强审判监管。狠抓案件质效提升,制定《关于加强办案质效管理的工作意见》《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关于办理财产保全工作流程》等制度,发布审判管理通知15次,加强审限监督,调整案件审批方式,建立审判质效定期调度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加强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将发回重审、长期未结和旧存案件纳入院长监管范畴;将鉴定案件、速裁简易转普通案件纳入主管院长监管范畴;将公告案件纳入庭长监管范畴,1-11月院、庭长监管案件共515件。推进阳光司法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司法公开网相关数据信息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彰显司法温度。
三是推动“分调裁审”机制运行。制定《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关于速裁快审团队建设工作规范(试行)》《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分调裁审”工作流程(试行)》,分析辖区内近年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的特点、预测今后发展趋势,科学划分案件的繁简程度,推进简易程序适用精准性。引入“民事速裁办案平台”,与法官办案系统实现对接,对案件进行精准分流。我院与昌邑区司法局、市物业协会、区物业办、北华大学法学院实现精准对接,设立人民调解、道交调解、物业调解、专业调解工作室,1月至今共调解案件3698件,进一步实现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的目标。开展物业纠纷专项整治,大力化解物业纠纷:进行辖区调查,掌握辖区物业和社区基本情况,梳理物业纠纷诉讼情况和主要矛盾问题;召开多方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工作开展;深入社区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解决矛盾纠纷在诉前;提升物业解纷能力,在院内物业纠纷调解室引导当事人妥善解决问题。
四是创新“当庭结案”机制。我院九站法庭把当庭宣判制度与法官助理制度有机整合运用,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当庭审判、当庭宣判、当庭制作法律文书并送达当事人。1-11月,收案851件,结案679件,结案率79.79%;当庭结案256件,当庭结案率45.88%,“当庭结案”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落实全省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及集约化管理工作精神,升级改造法庭共计11个,增设少年法庭,深入体验智慧庭审系统、语音识别系统,庭审后电子签章等功能。
(五)压实责任从严治院,在锻造队伍中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思想为指导,精心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领全院干警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迎接建党100周年,我院积极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组织全院干警重温入党誓词,邀请党校老师讲授专题党课,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确定11名年轻同志为重点发展对象,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活力。发挥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党支部举行“党建和创”活动,整合资源,密切共建关系,推动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规范院务管理,结合“加强管理年”活动,新制或完善涉及审判、政务、队伍管理制度17个,进一步提升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扎实锤炼司法作风。将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积极向干警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引导干警打开心结,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同时,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常态化开展“法官进网格”工作,联合区委政法委、各乡镇街等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工作落实;“三位一体”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在全院开展;部署法官干警走进筑石红社区成立网格法官工作室并进行普法。逐步实现人在“网”上走,事在“格”中办,结在“法”内解的良好局面。夯实司法作风,筑牢司法为民根基。
三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分级分类培训,参加线上线下培训35期1000余人次,全面提升队伍整体司法能力。依托国家法官学院积极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形成3篇调研和案例成果。组织法官干警参与“六走进”普法活动7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强法院文化宣传,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发表信息320余条,塑造了法院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进入辖区内中小学开展进行普法宣传活动7次,让学生走进法庭近距离听案普法1次,运用法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方式巩固宣传成果,建立院校长期良好交流机制。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伴随着十九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昌邑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紧紧围绕我区第十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抓党建促审判,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的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字当头的主基调,严厉惩治司法腐败行为。巩固教育整顿整改成果,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提升能力素质,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期待的事情做起,让法院的教育整顿工作真正成为刀刃向内、标本兼治、长效常治、效果显著的一次“大改造”。
三是始终抓好作风建设。开展加强政法干警作风建设工作,主动学习“三个规定”重要内容,快速掌握“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强化自身约束,坚决不踩纪律红线,自觉在日常审判工作中隔离不正当关系,依法依规办事,真正做到廉洁自律、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着力查找、整顿法院队伍在思想、纪律、作风、担当、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司法作风整改,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重点剖析现存问题,明确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为服务和保障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组织保障。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邑、法治昌邑
一是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财产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完善重大案件研判会商、提前介入机制,全面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常态化开展“一案三查”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积极参与行业乱象整治,推进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三)坚持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根本,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目前昌邑营商环境工作位于省市前列,我们要以保障昌邑营商环境工作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各项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在下一步工作中,法院将进行有针对性法律保障工作,主动跟进、主动服务、主动作为,建立企业绿色通道,持续关注辖区企业发展,深化司法创新理念与做法,为昌邑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二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旅游行业、房屋租赁市场、劳动用工领域等发生的矛盾纠纷,以法治手段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尤其是对可能引发区域金融风险、企业担保链风险等问题,要主动评估法律风险,前移纠纷化解关口,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昌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积极帮助各市场主体构筑起风险防范化解的“防火墙”。
三是全面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主动加强与区政府沟通协调,深入贯彻落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的工作要求,加大对重大改革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社会问题中矛盾风险的防范力度,推动府院联动机制更具建设性。要建立智慧治理联动机制,推动智慧法院与数字政府建设深度融合。要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制度落实、督查督导、源头预防等机制,不断提升府院联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在全区营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助力平安昌邑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司法供给能力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引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社会调解力量开展诉前化解工作,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效率。对物业服务、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消费维权等适宜调解的案件先行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二是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和社会保障等案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审理孤寡老人、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维权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确保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推动涉诉信访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
(五)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推进践行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继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刻理解智慧法院的内涵,借助智慧法院建设的契机,围绕信息化基础支撑,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以电子诉讼服务体系为核心,推进吉林移动微法院为重点,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虚拟交互、电子化、数据化、留痕化的优势,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强化和拓展网上诉讼服务功能。
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围绕中央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文件部署的任务和要求,对标对表各项改革举措,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根据前期司法责任制改革进展,继续推进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资源优化配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14 13: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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