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迅速 落实到位高度重视检查工作
2020年4月9日,我院在接到省高院《关于做好最高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检查工作的通知》后,主管审判管理的赵志军副院长立即组织召开会议,针对通知内容进行部署,并对以上工作进行讨论,统筹安排今后工作开展流程,找出短板,落实改进措施。
本次会议参加人员有:赵志军副院长、审判管理室主任曹红、立案一庭庭长邓恒岩、立案一庭副庭长历建山、智能办案辅助中心袁艺芳、审判管理室王真卓、华宇工程师魏凡博。
会议旨在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
以及智能办案辅助中心与各业务庭室对接工作。在赵志军副院长的带领下,大家认真研究对策,合理安排责任分工,先由审管办进行自查,将没有上传电子卷宗及编目的案件通过微信发布到各个庭室,再由业务庭室进行补录及编目,并对智能办案辅助中心与立案一庭工作衔接进行了部分调整,最后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及要求。
一、立案一庭立案后,于当日下午3点半前,将起诉状、地址确认书及与送达内容有关的的证据材料复印件提交给送达组,后将立案的所有材料,通过云柜移交给辅助中心,由辅助中心务必在当日内完成卷宗扫描材料任务,形成电子卷宗,并挂接上传到办案系统,完成当日电子卷宗达到100%同步生成并编目完毕,以保证办案人在立案当日就能深度应用电子卷宗。
二、业务庭室需要完成: (一)没有电子卷宗的,需马上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并挂接到办案系统,进行编目;(二)如已开庭完毕的,必须将开庭笔录、举证材料及时扫描挂接至办案系统,进行编目,完成电子卷宗;(三)加盖过电子签章的各类材料如传票、裁判文书等需要挂接至办案系统并完成编目。
三、关于编目问题,即日以后的新立案件编目,由辅助中心负责电子卷宗的编目,由业务庭室负责核对编目,核对无误后,在点击结案后,电子卷宗归档由业务庭室推送到档案系统即可。
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具有重大的意义,该项工作为办案人员在系统阅卷提供了便利,促进了无纸化办公的实现。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起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的长效机制,各业务庭将明确职责和分工,共同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落实到位,为更好的服务司法办案提供坚实的基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9-30 09: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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