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法院
加强审判管理数据建设 推进监管向数字化转变
一是借助大数据,推动审判管理创新。针对审判管理未能发挥效能的困境,借助大数据助力审判管理全方位、精细化、可视化变得更为快捷有用。在大数据背景下的审判管理,尤为重要的是对司法数据的分析,通过研判将数据应用于分析短板弱项、明确整改措施、出台规章制度、服务法官办案,使数据“从单纯的信息处理手段变成重要的治理资源”。在审判流程和质效管理上,依靠大数据智能辅助系统,要确保全程留痕,在为法官办案提供便利的同时,倒逼法官规范司法活动。
二是以信息化为依托,优化管理运行。当前信息化技术飞速发展,大数据分析技术在各个行业领域不断渗透。司法审判管理也在不断攫取智能技术带来的变革红利,为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在审判质效监管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以标准化为抓手,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审判信息、电子卷宗、等司法资源的存储和转化运用,着重解决信息化与审判管理有效衔接的问题,逐步实现审判运行态势可视化、办公办案信息化、卷宗档案数字化;在软件方面,要善于运用数据库中的数据指标,分析审判权运行中存在的弱项,不断反馈和修正,促进审判权良性化运转。
三是以大数据平台为依托,促审判管理数字化。通过科学技术革新,探索“大数据”在审判管理的运用,从而更高效、更便捷地统计。完善审判管理的数据建设,做到匹配数据资料,统计审判数据,及时反映制约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的关键问题,为领导决策、部门调度提供参考。同时引入科学的计算与分析方法,坚持质量效果与效率并重,明确以结案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旧存未结案件占比、简易程序适用率、调撤率6项审判质效指标作为月调度综合评价指标,这就需要更好运用大数据平台,并不断推进数据应用能力的技术创新,使“科技+办案”模式得到创新。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0 16: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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