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人民法院关于择优选升三、四级高级法官公示情况的报告
根据《吉林省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市委组织部择优选升三、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程序,结合市委组织部考察情况,经中院党组研究确定:杨光、赵志军2名同志为昌邑区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人选;马学彦、王志国、寇艳萍、邓恒岩、曹红、杨明6名同志为昌邑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人选。
我院在2020年5月26日接当天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20年6月1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不同意见反映。
特此报告。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9-28 15: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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