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好地为法官办案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及综合性参考意见,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法官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我院积极召开了专业法官会议,交流审判信息工作,总结审判经验,助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一、组建规范的专业法官会议,科学规划设置
为实施专业化运作,根据专业类型不同设立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立案等类型专业法官会议,分别由相应的分管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法官组成。每次召开会议参加人数不少于5人,专业法官会议实行不定期例会,分管院领导会根据需要决定召开。会议由分管院领导主持。各专业法官会议确定专业法官会务秘书一人,负责本部门拟研究案件的登记、材料整理、会议排期的案件。
二、明确专业法官会议职责,清晰职能定位
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是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和指导司法实践以及服务、监督、规范审判等工作,为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专业法官会议的目的是研讨各类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为法官办案提供咨询;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先行审查过滤,为审判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实现不同审判庭、审判组织间的审判工作信息经验交流,保持裁判尺度的统一,确保同案同判。
三、强化专业法官会议管理, 实现体系化精准定位
为确保专业法官会议有效开展,结合上级法院关于专业法院会议的相关要求和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实施细则,做好会议排期、通知,案件统计,材料汇报,为法官会议的顺利召开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专业法官会议中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标准,对于统一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的案件形成会议纪要,实现资源共享,做到有章可循。
四、专业法官会议精神的延伸及转化
专业法官会议旨在回归司法本质规律的审判责任制和意在实现法院内部审判独立的审判组织结构,既有利于科学设置各类审判组织,合理界定职权范围,也有利于确保法官“权责利相统一”。以专业法官会议为载体,积极拓展专业研讨的内容和形式,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并促进法官工作的交流和沟通协作,以专业法官会议为平台,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审判实务、典型案例等,促进法官之间的互补和相互学习,进一步夯实法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前置审查过滤作用,遴选出高素质的员额法官队伍,从而有效提升我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9-29 11:01:35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