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法院执行局供稿 作者:刘奕彤)
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如何通过有力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应尽义务?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灵活运用“预拘留”手段成功执结一起担保人追偿案件,帮助申请人执行到33万余元代偿款。
基本案情
原告邵某某与被告陈某某、朱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昌邑法院进行审理,审理后判令:一、被告陈某某、朱某某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邵某某一次性偿还借款及合理利息;二、被告王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被告方对该判决不服上诉至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向昌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借款人无力偿还,由担保人王某某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及执行费,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本案中的王某某作为上述债务的担保人,有权向陈某某、朱某某进行追偿,于是,王某某将其起诉至昌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陈某某、朱某某共同给付王某某代偿款331,784元及合法利息,案件再次进入到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但其名下账户余额不足以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玻璃厂,“堵住”了一直逃避责任的被执行人陈某某与朱某某。
但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判项,法官释法明理责令其立即给出还款计划,不然将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手段。最终在“预拘留”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凑够执行款,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针对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而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是一种威慑、督促被执行人手段,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是最终目的。昌邑法院将积极探索运用预拘留、预罚款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惩罚预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传递司法温度,又维护司法权威与执行力度。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9-20 14: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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